(原标题:锦江在线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亚钧先生))
本人黄亚钧,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等情形。本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本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包括本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本人已经通过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承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特此声明。声明人:黄亚钧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