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旨在规范公司领导人员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由3至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工作。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针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出建议,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合格人选,提名并审查候选人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就任免董事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选任程序包括研究需求情况、搜寻人选、搜集背景资料、征求被提名人同意、资格审查、提出建议等。提名委员会每年根据需要召开会议,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