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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芯晟: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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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职责和权限,确保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公司应聘请律师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股东会通知需提前二十日或十五日公告,确保股东充分了解提案内容。股东会召开时,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其他董事或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未通过的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规则还规定了会议记录保存、决议执行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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