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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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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出具法律意见。根据相关决议和协议,湖北宜化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宜化集团持有的新发投100%股权,交易对价为320,793.24万元。新发投持有新疆宜化39.403%股权,交易完成后,湖北宜化实际控制新疆宜化75%股权。

交易已获湖北宜化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交易对方和标的公司也履行了必要程序。宜昌市国资委批复同意此次重组方案,资产评估报告已备案。湖北宜化已支付第一期交易价款163,604.5524万元,第二期款项将在协议生效后一年内支付。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债权债务由标的公司继续承担。

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现实际情况与披露信息有重大差异,标的公司管理层未发生变更,未发生资金、资产被占用或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交易各方按协议履行义务,后续事项包括支付第二期款项、专项审计及信息披露等,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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