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股份)2024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出具法律意见书。宝钢股份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回购A股股份的议案,回购股份数量为404,772,657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截至2025年5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21,908,643,999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21,503,871,342股。
根据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宝钢股份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2024年下半年现金股利0.10元(含税),预计分红总额2,150,387,134.20元(含税)。如在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公司计算了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6.84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6.84185元/股,影响绝对值小于1%。方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股票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