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接受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审议通过了股份回购方案,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99,90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90%,其中2,270,460股已过户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129,442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与应分配数额存在差异,需进行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2025年5月1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拟以266,321,7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3,109,14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计算得出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19.54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19.5403元/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