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及实施、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等。委员会需对特定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如披露财务信息、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委员会还负责督导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对重大事项进行检查,确保公司运作规范。会议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