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该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影响。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无重大失信记录。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该制度自2025年6月4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