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的函》。长城证券作为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指定胡耿骅、张延冬为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于张延冬因个人原因离职,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长城证券现委派乔莹莹接替张延冬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变更后,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胡耿骅、乔莹莹,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乔莹莹女士为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就职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曾参与南京聚隆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特此公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