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及其成员行为,明确职责权限和议事程序。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规制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一名。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候选人需自查并提供任职资格说明,董事会负责核查。
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董事会集体行使具体职权,不得授权他人。董事会决定特定交易事项,如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需满足一定条件。董事会议案需符合法律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董事长根据提议召集。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管期限为十年。公司应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特别是涉及股东会表决或重大事项的决议。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