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制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可连选连任。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外部审计、内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评估内部控制等。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须保存不少于十年。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及年度履职情况。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