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景业智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及审议事项等。2025年5月23日,公司公告了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提请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于2025年6月3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来建良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合计4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171,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964%。
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两项议案均获高比例通过。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