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涵盖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相关人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且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制度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入公司股票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反之亦然,否则收益归公司所有。特定情形下,如离职后6个月内、公司涉嫌违法被调查期间等,相关人员不得减持股份。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股票上市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且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此外,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交所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确保信息透明。违反制度规定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通报批评、撤换等措施,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