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投资保值增值。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对外投资包括设立、并购企业、股权投资、委托管理等形式,适用于公司对外投资及委托理财等行为。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总经理为主要责任人,负责项目实施及监控。战略委员会负责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相关部门负责前期调研及后续管理,财务部负责投资效益评估及资金筹措,内审部负责审计。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分为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三级。股东会审批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利润等指标超过公司相应指标50%的投资;董事会审批上述指标超过10%的投资;其余由总经理批准。
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包括可行性研究、投资建议报告、总经理办公会讨论、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委托理财需选择合格受托方并签订合同。重大投资项目需定期跟踪进展,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对外长期投资的转让与收回需符合特定条件,处置审批权限与投资批准权限相同。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