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或直接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募投项目若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等情形,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每半年度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