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6月))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提前18个交易日向董事会秘书申报买卖意向,并在收到确认函前不得擅自交易。减持计划需提前1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办法规定了多种禁止交易的情形,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新增股份按比例解锁。违规交易将受到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撤职等处罚,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办法自2025年6月3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