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公司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有效管理,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披露,维护股东权益。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负责人、控股及参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报告义务人需及时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信息,确保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范围涵盖非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和其他重大信息。非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达到特定标准时需报告。关联交易涉及金额超过规定限额时也需报告。其他重大信息包括诉讼和仲裁事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重大资产重组、会计政策变更等。重大风险事项如重大亏损、债务违约等需及时报告。重大变更事项如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变更等也需报告。
内部报告程序规定了报告义务人在不同情况下报告信息的时间和方式,包括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董事会秘书在收到报告后,将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按规定上报重大信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自生效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