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选举董事行为。细则规定,累积投票制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对应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数,股东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细则适用于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董事,不包括职工董事。董事候选人提名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需提交个人详细资料并作出书面承诺。选举投票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每位股东的投票权数为其持股数乘以待选人数。投票结果以股东会决议形式公告,当选董事需获得超过半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支持。若当选人数不足,将在下次股东会补选。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