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收取的发行对象认购资金到位情况的验资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5月26日由中信证券代收取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兴通海运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000,000.00元。根据相关会议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4〕926号),公司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45,000,000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4.28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000.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5,000,000.00元。经审验,中信证券代公司实际收到认购资金人民币642,600,000.00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验资报告仅供公司作为本次发行认购资金到位情况的证明使用,不对公司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作出保证。附件包括认购资金到位情况明细表和验资事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