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办法(2025年6月修订))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办法,旨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该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相关人员应按规定履行信息内部报告程序进行对外披露工作。公司签署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销售产品或商品等重大合同,若达到以下标准之一应及时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单项合同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或主营业务收入的5%以上;合同履行预计产生的净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或其他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或交易。公司在临时公告中应充分披露合同签署时间、交易对方情况、合同主要条款、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等内容,并及时披露合同进展,包括合同生效或履行中出现的重大不确定性、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终止等。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自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