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见证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3日下午14:30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董事薪酬》《2024年度监事薪酬》《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宜》在内的多项议案。关联股东对第8项和第10项议案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对第3项、第6项、第8项、第10项、第11项议案单独计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