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部分自有资产与具有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近日,公司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两份《融资租赁合同》,将公司自有的机器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每份合同融资额度为5000万元,合计10000万元,融资期限均为36个月。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4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邱鹤良,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等。交易标的为公司部分机器设备,资产类型为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发生前归公司所有,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
根据合同,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融资金额合计10000万元,租赁期限36个月,租金支付安排及支付方式以《实际租金支付表》为准,租赁物留购价款合计200元。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支付留购价款后获得租赁物所有权。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备查文件包括公司与长江租赁签署的两份《融资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