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5-04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现金红利0.21元 相关日期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0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11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发放年度为2024年年度,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等权利。
差异化分红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28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248093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52551907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035900.47元(含税)。
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为(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52551907×0.21000)÷52800000≈0.20901元/股。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0901元/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范一、范浩、王陆为自行发放对象。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持股期限不同,实际税负为0%到20%不等。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对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1元。咨询方式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联系电话:025-52728150。特此公告。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