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非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相关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每季度向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委员会有权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