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5月))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5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证券事务工作。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媒体等的信息沟通,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确保信息披露的保密性,关注公司传闻并求证,组织董事及相关人员培训,督促遵守法律法规。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便利条件,支持其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资格证书。公司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长代行职责。公司应保证董事会秘书参加后续培训。信息披露工作应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的原则,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董事会秘书应配合信息披露监管工作,确保公司合规运营。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