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受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皇庭中心28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9:15-15: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269,205,9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6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89名,代表股份10,23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5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确认董事和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同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