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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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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下午15:30在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44,256,0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0643%。

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及其具体方案、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H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内部治理制度、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发行H股并上市相关事宜、增选独立董事、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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