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5月))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办法规定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科技创新领域,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募集资金需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募集资金安全,防止擅自改变用途。募投项目搁置超过一年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公司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和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应每年出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和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