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项目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佳沃品鲜(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北京佳沃臻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司对本次交易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期间为2024年10月24日至2025年4月24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标的公司及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以及其他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其附件《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本次重组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核查范围内的其他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核查后也认为,自查范围内的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特此公告。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