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5月修订))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和财务信息质量。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须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执业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出选聘议案、审核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拟定并报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选聘过程中,审计委员会需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诚信情况等进行调查,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
制度还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解聘和改聘程序,如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审计人员和时间安排难以保障公司按期披露年度报告等情况需改聘。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