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为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律师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进行了见证和审查。
股东会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0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审批2025年度担保额度、竞拍土地使用权及相关授权、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选举董事等。其中,议案7和9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