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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力特: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关于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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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关于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为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4年4月29日发布会议通知。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30日在乌鲁木齐市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205,726,1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8%;网络投票股东共342名,代表股份1,610,7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议案、年度报告、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社会责任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在内的多项议案。其中,第1至13项及第16至18项为普通决议议案,第14、15项为特别决议议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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