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管理对象涵盖现有和潜在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财经媒体等。沟通内容涉及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重大事项、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等。公司通过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确保沟通无障碍。公司设立专门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箱,由董事会办公室专人负责,确保沟通顺畅。公司还应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司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应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解答投资者疑问。公司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发布误导性信息。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专业素质。公司应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该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