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志庆先生))
提名人杨建平先生提名刘志庆先生为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基于对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充分了解,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声明内容包括:被提名人通过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提名人将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