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认关联交易及非经营性占用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中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就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认关联交易及非经营性占用事项的监管工作函进行了专项说明。公告显示,2022年1月,唯士达分三笔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5710万元,单笔占用1-4天,未形成期末占用余额。三笔资金均通过土建厂商鑫元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流转,鑫元建设收到款项后均在较短时间内退回唯士达。公司确认鑫元建设与公司及唯士达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三笔非经营性占用外,不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前期,公司在回复2023年年度报告监管工作函时称与唯士达、盈智融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款项不存在流向关联方的情形。后经自查,确认唯士达和盈智融为公司关联方,导致前后公告存在重大差异,责任人为时任董事长徐金根。公司将进一步自查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关联关系及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将在2025年7月31日前披露核查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在前期年报审计中执行了必要程序,未能发现相关问题主要因关联人未及时报告关联关系及审计固有限制。会计师认为在年报审计工作中已勤勉尽责,发表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恰当。公司已采取措施完善内部控制,防止类似情形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