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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龙物流: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整改报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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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整改报告)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因未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而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对以往年度贸易类业务进行自查,深入分析并谨慎执行会计准则;二是对2020年至2022年部分贸易类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差错更正,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并发布相关公告;三是2022年后不再开展此类贸易业务;四是强化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沟通;五是加强相关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和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增强规范运作意识,维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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