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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龙物流: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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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及存续期信息披露。制度强调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具体协调信息披露事务。信息披露文件应按规定格式在指定渠道发布,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更。债券发行前需披露公司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存续期内,公司需定期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财务报表,并及时披露可能影响债券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公司还需在出现重大事项后两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关信息。未公开信息应严格保密,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提前泄露信息。制度自2025年5月3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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