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受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核查内容包括承诺履行情况、规范运作情况等。
核查结果显示,自公司上市以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至正股份及相关方作出的公开承诺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不存在不规范承诺的情形。除正在履行的承诺外,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关于规范运作情况,核查发现2020年4月,原实际控制人侯海良与原告潘征鹏签署《还款及担保三方协议》,涉及违规担保1670.37万元。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侯海良已与潘征鹏达成和解并支付和解款项,违规担保情形已消除。
此外,核查还发现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过去三年内存在一些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包括2022年3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至正股份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2025年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至正股份及其原实际控制人侯海良等人予以通报批评等。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