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受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9日下午2:5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提前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19人,代表股份2,169,037,06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101%。其中,中小股东918人,代表股份93,707,138股,占2.6919%。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预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的议案》《关于2025年注册发行债券的议案》《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