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飞荣达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8,000.6431万元,经营范围涵盖商业、物资供销、进出口业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共计不超过315人。激励计划拟授出1,16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0%,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等条款均已明确。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也已详细规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将按规定履行后续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激励计划合法合规实施。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