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世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为加强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和知情人登记入档。
内幕信息包括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如重大投资行为、重大合同、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董事或经理变动、实际控制人变化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等。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相关信息,并定期检查知情人交易情况。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违反本制度擅自泄露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将受到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