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世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规定了为提高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促进内部控制和确保财务报告质量。
第二章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成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通过。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公司需组织培训并定期评估成员独立性和履职情况。
第三章详细列出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协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沟通等。审计委员会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
第四章规定了会议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记录保存等。第五章强调了信息披露要求,包括人员构成、履职情况、监督信息披露制度实施等。第六章明确了细则的实施和解释权归属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