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监督机制,促进企业管理,提高经营效益,维护公司经营秩序。该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审计对象和时限、工作内容及程序、业务文书、档案管理等规范。审计室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独立于财务部门,设内审主任一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审计室职责包括对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及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审计,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确保财务信息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实施舞弊检查、专项审计等。审计室拥有要求报送资料、参与财务管理会议、检查会计资料、调查问题、制止违规行为等多项权限。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活动所有环节,审计室需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重大问题及建议,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每半年提交重大事项检查报告。审计室负责建立和保管内部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