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相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05)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内幕信息包括公司尚未披露的定期报告、重大投资行为、重要合同、重大债务、重大亏损等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相关人员。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泄露信息。违反规定者将受到公司内部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该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