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严红))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严红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基于对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诚信记录的充分了解,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被提名人通过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其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且不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报送深交所。如被提名人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或任职资格情形,提名人将督促其立即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