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多项与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淄博高新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淄博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均声明不谋求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使股东权利,避免非法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确保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原则,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占用公司资金,除特定历史情况已归还外,不再通过各种方式侵占公司资金或资产。此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因个人卡代收代付行为导致的公司损失,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行为。关于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全额承担可能的补缴或追偿费用,确保公司不因此受损。中介机构包括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均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确保投资者权益得到保护。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并承诺股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禁止持股主体持股、不当利益输送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