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第一次修订))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7332.763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管理、建设施工、运营维护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47332.7638万股。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其报告工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分立时财产作相应分割。公司解散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等。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法定代表人:姜利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