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产生预期收益并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公司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确保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一致,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应存放在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中,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预计收益重新论证。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公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有权关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与信息披露对比。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