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效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对外投资指公司将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投向第三方的行为,包括对子公司投资(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联营、合营、兼并、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及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证券投资等。公司对外投资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要求,坚持效益优先原则。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各自在规定权限内决策。达到特定标准的投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其他由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投资项目分析、论证、监控,总经理为主要负责人,证券部、投资业务部门和财务部为日常管理部门,审计部负责定期审计。公司对外投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工作由公司财务部垂直管理,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