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萧志雄))
本人萧志雄,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况。过去12个月内未曾具有上述情形。
本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在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承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